6月28日,南寧市市場監管局12315中心發布今年第1號消費警示,警示商家要依法依規舉辦活動,開展免費抽獎活動時應遵守法律法規,避免觸及法律“紅線”。
近期,市場監管部門接到群眾反映,一些不良商家以“開業大促歡樂購物抽大獎”,免費抽獎送平板電腦、家電,“充值返利”送購物積分為幌子,引誘消費者充值或預存購物金,部分商家還誘騙消費者使用支付寶花唄或其他小額貸款進行分期付款,讓消費者陷入連環圈套。為避免廣大消費者受騙,市場監管部門發布免費抽獎活動消費警示,警示商家如涉嫌違法違規,相關部門將予以處罰。
據了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定經營者在市場競爭中的行為規范,禁止采用虛假或者其他引人誤解的宣傳方式欺騙、誤導消費者。在抽獎活動中不得有夸大中獎概率、虛構獎品等不實宣傳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廣告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抽獎活動的廣告宣傳應明確活動規則、獎品信息及獲取條件,不得含有誤導性表述。
《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為規范經營者的促銷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而制定的部門規章?!兑幎ā妨谐隽擞歇勪N售活動中禁止的行為,如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不得以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等,旨在防止不正當競爭和保護消費者利益。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了詐騙罪的基本定義,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的量刑依據詐騙金額分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三個等級,并且對于未遂情況也有相應的處罰規定。在抽獎活動中,如涉及詐騙、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行為,公安部門有權介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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